1)第二七章 判决;主从之别_后明余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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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10章第二〇七章判决;主从之别

  七月初四的清晨,大明兵部军法司往常平淡如水的日子被一位不速之客打破了。

  斜挎着帆布包的周长风在入内时被门口的卫兵给拦了下来,进行例行公事地检查,结果摸到了一个鼓鼓的硬东西,打开一看……

  草,这是地雷?!

  “长官,您这是来做啥的?!”

  “我啊,来坦白认错的。”

  一盏茶的工夫之后,主楼二层的一个大房间中,旁边是两名在噼里啪啦地敲着字母的打字员,前边是三名官员,而当事人周长风则在中间缓缓陈述着。

  闻讯而来的军政司官吏们折腾了许久,总算弄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。

  哭笑不得的几名主事和科正面面相觑,不知道说什么好。

  少顷,为首的中年人才开口道:“你这情形实在特殊啊,难以仓促定论,须得上报以后再评定如何判处。”

  所谓打狗还得看主人,暂时也不清楚这位背后的大佬是怎么个态度,哪能轻易审判?

  于是周长风就被“请”去了留置所,暂时扣留,等候具体处置。

  所谓的留置所在性质上就相当于看守所,羁押尚未进行正式司法审判的嫌疑人。

  虽然不知道大明这边从候审到判决之间要等上多久,不过周长风还是很淡定地“入住”了。

  让他惊诧的是,原本以为至少要过上十天半个月,没想到才过了两天就有了结果。

  皇帝无意掺和进这种事,所以此事的内核实际上大半是在朱泠婧的授意下推进的。

  不过考虑到兵权的性质非凡,朱泠婧知道自己不宜在这方面表现得染指太过深入——军法判决岂是儿戏?如果支配、影响之,以后很容易被其他人拿来抨击的。

  于是她向皇帝讨了个口信,并把这话原封不动地传达给了军法司——「青年才干积极主动是好事,如此才有生气,否则内外便是死水一潭了,但肆意妄为却是不妥的,查明了功过再依着律法惩办,算是磋磨一二」。

  这话的潜台词再明显不过了——这人朕觉着不错,但不能助长为所欲为的这股子风气,所以功劳和过错相抵消以后,哪怕功大于过,同样得小惩。

  因而这两天的时间里,大都督府情报处和兵部专门抽调人手组织了一个小组,来评估周长风捎带回来的东西的价值。

  首先是六个胶卷,这是他用一台法国博雅公司的小型照相机所拍摄的,135㎜胶卷,一共216张,冲洗出来的底片尺寸为3.6×2.4㎝。

  这些照片的内容分别是紅鷹军团自行商讨草拟的空地协同指导手册;德军去年实验性下发的陆军试行训练条令;美军FM-7野战条令、FM-5野战条令。

  德国人提供这些东西是为了培训共和军,而其它的文件则是志愿者们自行带去的。

  比如FM-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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