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7章_绅士的庄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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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他们早已经被腐蚀掉了灵魂。”

  12岁那年,父亲送我去洛克公学读书,在那里我遇到了这辈子最重要的人。

  至今为止,我见过的所有绅士阶层的人,无一不是高傲自恃,将他们的身份和地位看的极重,甚至等同于生命来维护。对任何有损他们尊严的事都坚决抵制,特别是对那些暴发户商人,恨不能将他们统统驱逐出境,以免他们仗着有钱在真正尊贵的人面前露出丑态。

  而那个人居然为了一个初识的陌生商人子弟跟我们作对,甚至不惜放下尊严,对我做出卑微的举动。他简直让我手足无措,一时间我所有的游刃有余都被他动摇了。

  而他的特立独行却获得了院长修士的赞扬,并且被同学们一一接受。

  年幼的我认为这是对我极大的羞辱,院长修士并非贵族子系,所以他当然偏向那些暴发户泥腿子。我决心要盯着那个不识好歹的臭小子,总有一天他会为冒犯了我而承受后果的。

  原以为他是个倔强讨厌的人,可我渐渐发现他温文谦逊、知书识礼,而且是个十分有进取心的人,这赢得了我的好感。他多次试图跟我和解,可是我没有立即原谅他,身为贵族,被如此冒犯了尊严,岂能因为几句道歉就冰释前嫌。我必须让他切实的认识到自己的错处,然后郑重向我道歉。

  可是没过多久,他居然把我忘在了脑后,压根不再理睬我。

  这惹怒了我,他怎么胆敢如此傲慢的对待我,因为在老师同学间受欢迎就自满了吗?如果我夺走他拥有的一切,老师的褒奖,同学的喜爱,看他到时候还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。

  可是,不知道为什么,他渐渐不再出现在休息室里,每天都匆匆忙忙,连走在路上都是用小跑的。这可不是什么体面的行为,他简直像那些为生活忙碌的小人物。我们都是绅士的儿子,良好的举止修养和有条理的生活方式才是符合我们身份的要求。其实,那时的我忽视掉了最重要的原因,我很想见他,如果他总是躲在房间里,我就见不到他了。

  烦躁之下,我只好找来那个胆小如鼠的约翰,命他把他带出房间,多多享受户外活动,而不是变成一个书呆子。

  “亚当想要获得奖学金,他父亲跟他的关系很糟糕,不肯为他支付学费,他没有办法。”约翰说。

  我派人稍稍打听了一下肯特郡的奎因特庄园,得到的结果令我皱眉。那家伙的父亲简直不像话,娶了个情妇出身的妻子,还把私生女养在家里。

  这样看来,那小子其实也挺可怜的,在这上面我就放过他吧。但是我得让他知道,是我本着宽容仁慈之心放过了他,他要知道感恩才行。

  而当我迈入少年时代,事情却陡然变得复杂起来。一切使我惶恐不安,却又有种美好朦胧的期待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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