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635章 各有谋算(46)_马谡别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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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再次成为当地首富。

  经过数年的努力,范蠡的财产,远远超过在齐国的时候,达到了富可敌国的程度,成为当时的天下首富。

  范蠡远离各国的最高权利中心,而当地的郡守、县令一类的地方官,都被他用钱财买通,加入到他的利益集团之中,不但没有人敢为难他,而且能够呼风唤雨,生意更加顺利。

  凡事都是一分为二,钱财给范家带来的也不全是好事。

  因为家族有钱以后,范蠡的子女不但贪图享乐,而且还在当地作威作福。

  范蠡想着,多年来儿女们跟着自己颠沛流离,好不容易安定下来,也该享享清福了,也就没有过多干涉儿女们的行径。

  在定陶这个小地方,陶朱公作为利益集团的掌舵人,自然没有用钱财摆不平的事情。

  久而久之,他的几个儿子,变得有些肆无忌惮,并不满足在定陶这个小地方称王称霸了。

  不久之后,范蠡的二儿子找了个差事,前往楚国游玩。

  他在定陶横蛮惯了,到了楚都也没有收敛,与当地一个富家子弟人发生冲突,一言不合,就把人杀了。

  范蠡决定还是准备用钱摆平,刚开始,想派一掷千金的小儿子前往营救。

  但因为大儿子争功,主动要求前往,又舍不得花大价钱,导致二儿子被楚王处斩。

  得到这个不幸的消息,范蠡开始反思。

  范蠡认为:“匹夫无罪,怀璧其罪。”

  范蠡的几个儿子,耽于安乐,都没有足够的能力保住巨额家产,甚至会给整个家族带来祸患。

  迫不得已,范蠡第三次把财产分给贫苦百姓,只留下部分财产,留给几个儿子。

  范蠡深知树大招风的道理,也不会把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。

  他让几个儿子分开,隐居在几个地方,过起来普通人的生活。

  糜竺得到的《陶朱公商训十二则》,是范蠡留下的原本,与其他流传的残本不可同日而语,自然也留下了一些应对他人谋夺财产的措施。

  范蠡主要用的是“破财免灾”之法,而且是非常彻底的“散尽家财”。

  糜竺虽然得到了范蠡的致富之法,但他毕竟是建立在家族财富的基础上,“破财免灾”,也就是用钱财摆平一些麻烦事情,不可能做到散尽家财。

  得到糜竺认可的自保之法,就是范蠡在定陶实行的“官商一体”之法。

  以糜竺自己的才华,无论是为官还是经商,都是游刃有余。

  但他要掌管整个家族的财政大权,分身乏术,无法亲自当官,就用钱给弟弟糜芳谋取了一个官位。

  糜芳与糜竺年龄相差不大,可以说是一起长大的,从小一起学文习武。

  但糜芳在学习上的天赋平平,和糜竺一样的学习环境,只是粗通文墨。

  好在糜芳体格强壮,熟习弓马,善于骑射,武艺还算上得了台面。

  糜竺给糜芳替他在徐州谋取了一个军队的职位,糜芳倒也争气,从一个百夫长开始,一直做到了独领一军的将军。

  糜家有了官方背景,加上糜竺不吃独食,除了赖以生存的种植之术,他在渔业、盐业的生意,拉上郡守、郡丞等骨干官员,再拉上包括陈家在内的当地世家豪族,一起组成了利益集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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