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大器_三十六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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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片的世界更加真实,同宿舍的六个人凑钱买了一个14寸彩色显示器。

  2000年,第一次全职工作,第一次有了一个自己的手机,诺基亚7100,接电话的时候,金属触觉,一按,一道弧线,弹出话筒,仿佛弯刀,让我想起我小时候的蒙古刀。随机送了个别子,我把手机别在腰间,在京城行走,非常神气。办公室一个资深美女每天浓妆,穿跟儿很高的高跟鞋,盘高髻,喷浓香水,用英文和我说,我们是著名管理咨询公司,手机别在腰间,看上去非常不职业。我红着脸把手机放进裤兜里,觉得人生的路好长。第二天,手机丢在出租车里了,第三天,到香港出差,看到香港办公室几乎所有资深男老外都把手机别在腰里,非常神气。

  之后,玩意儿越来越多,行李箱里几乎一半的空间装这些玩意儿,另一半空间装这些玩意儿的充电器,每到酒店,第一件事儿就是在墙上找电门,插上充电器。拉开包看看:ThinkpadX301、两个iPhone、一个黑莓、一个iPAD、一个HP12C、一个LeicaX1、一副BW非入耳式耳机。每天酒后睡前,为了明天叫早,用三个手机上三个闹钟,每个间隔十分钟。酒不大不小的时候,睡不踏实,夜里每次醒,每次想,现在几点了,明早三个闹钟会不会都不响。

  黑莓的一则广告是这样说的:“于是,你有了时间做其他的事情。”对于我,没有比这个更扯淡了。反正到最后邮件不得不回,与其担心,不如叉手立办,渐渐养成了习惯,手长在黑莓上,总觉得表示新邮件的红灯亮了,至少五分钟查一次。终于有一天,梦里伸手抓黑莓,没抓到,打翻一杯水,惊起一身冷汗,醒了。以后,放黑莓的兜里放了一块老玉,想摸黑莓的时候,就摸摸玉,比黑莓的触感好多了。

  戒掉黑莓之后,摸着老玉的时候,忽然想,其实,即使是现在,修炼到一定境界,也可以不插电,一个人,一个舌头,一个脑子,没有计算器、电脑、PPT文件、EXCEL模型,走进一扇门,说服一个人,改变一小块世界。

  其实,终极神器是颗修炼得见了就做了做了就放下了的混横明强的心。

  冯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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