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三十二章 清霜_锦素春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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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当差,花楼老鸨识人无数,从她尚且稚嫩的脸上看出了将来的花颜月貌,便准许了她做些跑腿工作。

  有一日,花楼里来了一位身份尊贵的客人。

  她当时只有十岁,低着头站在末位,那客人却看上了她来,点名要她侍奉。

  她不情不愿地跟着他进了房,手却紧紧握着藏在袖中的匕首。

  这一晚,她第一次杀了人,有些手足无措地看着涓涓鲜血流淌而出,染红了她的手。

  忽然从窗外跳进一个男子,说是男子,其实她也辨认了许久,这男子涂脂抹粉,着一身红衣,看着她啧啧道:“我的任务,倒被你这丫头片子抢了呢。”

  男子还说:“我尚且缺个徒弟,不如,你跟着我。吃香喝辣,总要比你在这里好得多。”

  这男子有种惑人的魅力,她头脑一热,竟应允了。

  他为她做了一柄软剑,交在她手中:“兵欲利其器,必先得其名。”

  她给这柄软剑,取作寒霜。

  这男子将她安置在一所宅院之中,并不常来,扔给她一些剑谱,让她自己照着练习,这徒弟也就这样收了。

  她长到十四岁的时候,接到了第一个刺杀任务。

  那日夜里,她扮作了青楼中的普通姬妾,跪在一旁为客人倒酒喝。

  那人姗姗来迟。

  竟然,是他。

  那几个平平淡淡的白馒头,她记了十年。

  这第一次刺杀,便就算失败了。

  师傅那日心情却很是不错,饶有兴致地问她,为何?

  她低着头:“他曾经,救过我。”

  师傅啧啧笑道:“没想到,你还是个情种。罢了,我收的徒弟,总是不太争气。只是做杀手的,进来容易,想出去,只能躺着。”

  师傅砍断了她的手脚筋,又命人接上了,也许是运气还不错,也可能是那医者技术高超,她在药庐里养了一整年,这副手脚,竟又能重新舞起剑来,只是这风雨伤寒时,总是隐隐作痛。

  这药庐拢共只有两个人,一个难辨雌雄的大夫,还有一个风情万种的姑娘。那大夫好似是恨着师傅,连带着也不喜欢她,可是不知为何,还是替她医治。那姑娘却待她很好,同她说:“人这辈子,匆匆数十年,自然,该做自己真心想做的事。”

  一年后,她回到了前燕。

  锦行转着圆滚滚的眼珠子:“那么太后娘娘,这一辈子,可做了真心想做的事吗?”

  太后手微微颤抖了一下:“爱也爱了,恨也恨了,我这一生,也还是过得很值得的,是吗?”

  锦行笑盈盈地回:“谁说不是呢,太后娘娘。”

  太后又喝了一盏酒,在那幽幽跳动的烛火中回忆起了往事。

  那年,我在慕容儁的怀中昏迷。

  醒来后,发生了两件大事。

  第一件,大抵是因着我舍生救驾,慕容儁无以为报,只好以身相许,将我纳入了他为数不多的后宫,我出身不好,他便令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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