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讲起来:“你还记得那天吗?抢花苞那天你太厉害了,当然对手也厉害,不过我们居然赢了……你应该记得吧……”
于赠从小就是个爱说话的孩子,遗憾的是几乎没有听众。
他的父亲需要静养,母亲只顾照顾父亲,叔父又太忙,王宫内没有伙伴和朋友,而那些内侍、侍女和护卫们都只是敷衍着他,没人真正认真听他说话。他渴望表达,说起话来就细细碎碎不择重点。
所以,当发现所有人都在听自己讲话,于赠乐坏了,语速加快,恨不能一股脑把想说的全部倒出来。
当然,这个故事他已经说过很多次了,喀多刚听他开了个头,就拽着陆仙翁往房里走去,他的那几名亲随则把视线移到旁边,一脸尴尬和无奈。
医馆的众人起初还饶有兴趣,听了一阵不得要领,晕头转向地干活去了。
只有施千琅,始终静静注视着于赠,努力地听他说,不错过任何一个字。在于赠冗长累赘的讲述中,试图去了解一个陌生的自己。
于赠还没有过这样的体验,没人打断,没人反驳,没人应付,却有个听众专注地听着,时而点头,时而蹙眉,时而侧过耳朵仔细听,脸上还带着淡淡的笑意,目光里居然还有认同和感激。
这感受实在太神奇了,于赠激动得两颊泛红,更起劲地连说带比划。
施千琅从拉拉杂杂的讲述中,丝毫没有探得关于自己的有用信息,但是眼前这个长胳膊长腿的少年,手舞足蹈地说着,热忱真挚地笑着,那样单纯直接。
施千琅的眼前不断闪回那个梦,满身血污的白袍少年和眼前纯真烂漫的少年不断重叠。
带着寒意的风在山林间穿梭,拂起于赠的衣袂,火热的阳光在他身后投射,剪影一般将他凸显。施千琅在晒草药的木台上坐下,仰头看着于赠笑了。
原来自己还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,原来自己身边还有随从,并不是独自一人,原来自己在人群中真实存在着,被人看到过,被人记住了,被人寻找了。
施千琅的眼眶有些发热,从他受伤后醒来,到现在才在这个少年混乱的描述中,真正地感觉到自己活了过来。
原来活着,不仅仅是醒着和呼吸,还需要被人记挂,被人需要。
尽管仍旧不知道自己是谁,尽管这些事情听起来混乱不堪,毫无头绪,但自己真切地存在于这位少年的脑海中啊。
无论如何,终于遇到了一个记得自己的人,施千琅似乎这才从空中落到了地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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