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九百四十章_重生之我是大明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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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,我要是过的花红柳绿的,就更对不起你了”。

  这看似平淡的话却搭上了三十二年的青春,这不得不让人思考,这值得吗?

  多数人似乎还不大理解,但是女儿理解了,女儿释怀了,这一证明李元妮的坚持在她看来是值得的。

  在宋铮看来,徐凡饰演的这一中国母亲的形象是无比成功的,她的投入表演似乎遮盖了其他演员的光芒,也让李元妮这一角色会深入人心。

  她在诠释着一份纠结的亲情,割舍不下,却又拿不起,在细节中无时不刻演绎着真情。

  电影的基本框架已经搭起来了,主要的演员也都已经选定,女主角李元妮自然就是徐凡,一儿一女还是和前世的原版一样,分别由李辰和张婧初扮演。

  在《唐.山大地震》这部电影里,如果说除了徐凡饰演的李元妮,还有哪个角色让人印象深刻的话,显然就是那个喜欢记仇的女儿——方登。

  整整三十二年的时间,她一直生活在怨恨中,因为震后救援中,母亲选择救弟弟而“牺牲”了她。。

  三十二年里,她一直记恨母亲在救援的生死关头选择让弟弟方达活下来,其实,在当时那种危急情况下,上天根本就没有给母亲选择的权力。

  两个孩子都压在水泥预制板下面,都有生命危险,总得救一个,选谁和不选谁,对一个母亲来说,有什么不同?

  之所以李元妮最后让救弟弟,完全是源于中国古老的传宗接代思想,男人死了,是为救她而死,而儿子方达是王家的根苗,对于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的普通中国妇女来说,她有选择的余地吗?

  如果她不是选择方达,而是选择方登,在中国人的价值判断里,这会是件极不自然和奇怪的事情,在当时是这样,现在几乎也依然是这样。

  别说唐山地震发生在三十多年前,就是在三十多年后的2008年,如果再发生类似情况,再要一个母亲做出选择,相信大多数中国妇女,母亲,她们依然会做出同样的选择。

  只是母亲当年的选择,让方登无法释怀,也让她整整怨恨了三十二年。

  方登奇迹生还,从此对母亲的怨恨也同时生成,她来到部队大院的新家,但唐.山的噩梦与亲情依然回旋在她的梦境。

  影片中只有一处,让观众感觉到方登这个大地震幸存者对生命的感悟,当男朋友劝她打掉肚子里的孩子时,她的回答是:“别人可以,我不可以,我是唐山人。”

  是啊,只有在眼睁睁看到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在顷刻之间灰飞烟灭的时候,才会真正体会到生命的可贵和脆弱,珍惜活着的每一个生命体。

  方登渴望自己血缘的联系,她比任何人都渴望成为一个母亲,因为成为母亲后,她才有可能去试图窥视20多年前自己母亲的内心真实。

  对母亲的原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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