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)第七百八十二章 大西北_重生之我是大明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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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也应该是后者。

  在不考虑冷静、客观的写实风格的前提下,这部影片还存在一些可商榷之处。

  就比如现在正在拍的这场戏,徐争和多步杰在餐馆里的一场对手戏,这是为了铺垫两个人性格的,可是和之前看守所里的那场戏似乎有些重复了,影片法庭戏之前的那场看守所的戏,就是徐争和多步杰第一次见面那场,从剧作的角度,风格的角度上都值得斟酌。

  在剧作上,这场戏是否有存在的必要?

  这场戏对叙事没什么作用,主要起塑造人物的作用,就徐争而言,重点是传达了徐争关注的是钱,从而对这个律师有了一个最重要的初步塑造。

  对多步杰呢,其实更多的是通过影像塑造出了一个“恶的可怕”的形象,多步杰的“可怕”是要在法庭戏之后,二人吃饭那场戏之前塑造出来的,否则那场戏不具有多步杰对徐争的巨大压迫力,多步杰的一举一动,就不能令人感到紧张,从而产生那场戏的张力。

  所以说,这一场戏真的有必要吗?

  首先,对多步杰的“可怕”的塑造,完全可以在法庭戏上完成,例如增加一句那个警察的台词,警察对徐争怒吼:你知道他是什么人吗?你知道他背着多少条人命吗?!

  还可以在吃饭这场戏的开头,再进一步辅助塑造一下,例如隔壁桌的几个狠角色在高声喧哗,多步杰看了一眼,狠角色们认出了他,赶紧离开。

  这些有信息量的塑造,是影片这种主要靠影像渲染的方式更有力度的。

  再说徐争这个角色的塑造,试想一下,如果没有看守所那场戏,徐争在法庭上为多步杰脱了罪,出了法庭就说:快给钱,不然我让你这个官司再输回去。

  这本身就完成了这一形象塑造。

  其实,在宋铮看来,在餐馆里的那场戏就非常好,徐争拿着账单上的签名,以暗示的方式威胁多步杰,他可以帮他脱罪,也可以帮警察重新定他的罪,这个行为本身是十分具有说服力的,只要利用好就足够了。

  例如,徐争一开始就直奔主题要钱,而多步杰则不想给,这时候徐争有备而来,直接那么威胁他,这样这个人物就立即出来了。

  而且,这样也形成了一个翻转,一个令观众意想不到的惊喜,效果是比现有的方式更加顺理成章。

  所以,从剧作上来看,看守所一场戏完全是多余的,而且可能是画蛇添足的。

  从风格的角度来看,整部电影里,也有一处应该斟酌。

  在对多步杰的形象表现上,刻意的让他陷入黑暗之中,产生一种“可怕”的气氛,刻意做出这种画面,是一种有漫画感的风格,会给观众一种超越真实的暗示,即黑暗中的这个“恶魔”不能是一般的人。

  可是,多步杰在接下来的相当长的时间里,人物形象跟不上这个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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